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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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后若想改房型,需看合同是否已签。若未备案,买卖双方协商即可。但若开发商已备案,则需双方一同到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原备案,再签订新合同并办理备案。这样才能确保房型更换合法有效,保障双方权益。

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即便是签订了合法有效的购房协议,也是允许进行房源调换的。只要买卖双方尚未向相关政府职能机构进行正式备案,便可通过协商的方式达成更换房源的共识。然而,若开发商已就房产买卖的事宜前往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完成了备案登记手续,那么欲实现房源调换,则需买卖双方共同前往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申请撤销原备案记录,然后再根据实际情况重新签订购房协议并进行备案登记。

换房需满足一定前提条件,并需与房屋销售商友好协商。关键在于认购预约书的法律效力。定金应书面约定,具有担保性质。债务履行后,定金可视为价款一部分或退还。订金无明确规定,不具备担保性质。合同无法履行时,应根据过失程度承担违约责任。

在购房过程中签署合同后仍有可能进行房产交换。若房屋交易双方并未进行相关的备案手续,则可通过彼此之间的友好协商来完成房源的替换;然而倘若开发商已将该房屋资料提交至政府相关管理部门进行了备案登记,那么欲实现房产交换便需交易双方首先前往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申请撤销原备案记录。

在购房过程中,如已签署完合同但尚未完成备案手续时,交易双方可经双方协商后进行房源替换。然而,若开发商已经向所在地区的政府管理机构完成备案登记程序,则需交易双方共同前往当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解除原备案记录,然后重新签署新合同并进行备案登记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