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农业保险缴纳满8年后,如果转为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任何一种险种,原有的8年时间都会被认定为有效年限,并不会产生任何折损。
有关农村保险的转移流程如下所述:
首先,由参保单位或者个人前往其所在区域的乡镇(区县)农业保险管理部门进行转保至城市
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申请事宜,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经过农业保险经办机构的严格审查之后,会指导申请人填写个人账户变更申报表;
对于需要批量转出的人员,可以由参保户填写个人账户集体变更申报表。
其次,乡镇(区县)农业保险管理机构的操作人员负责录入转至城市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相关申报信息。
然后,系统会自动检测该申请人在本乡镇是否还有未使用的资金,如没有则会提示无法办理转出申报。
如果该申请人在其他乡镇仍有未使用的资金,系统将会提示该申请人需要前往其他乡镇办理转移手续,乡镇农业保险管理机构会打印多账户人员个人账户变更申报告知单。
最后,打印关系转移受理通知单,交给申请人本人。
凡是在乡镇办理的业务,乡镇农业保险管理机构应当在受理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以及表格形式上传至区县农业保险中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第七十二条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第七十四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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