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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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逾期交付违约金处理原则:合同有约定按约定补偿,但不超过实际损失30%;合同未约定则协商确定;无法确定时可参考中国人民银行标准。双方应遵守合同,协商处理,确保权益。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开发商未能按时交房需承担违约责任。特殊情况如不可抗力也需依法担责。为确保交易顺利,双方应签署详细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开发商违约应支付违约金作为补偿。双方应遵守合同,维护自身权益。

购房者有权依据预售房屋协议向开发商索赔。若无明确规定,可根据实际损失评估赔偿金额,但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双方应依法处理,确保购房者权益得到保障。

商品房延期交付违约金一般不超过主合同定金的20%,但如实际损失严重,可上调至30%。从交付逾期日起,购房者有权索赔。此规定允许对特殊情况下的损害赔偿进行适度调整。

购房者遇开发商合同诈骗可索赔,定金双倍返还。因商品房属消费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适用,包括价格协商在内。若开发商售房时欺诈,除退还购房款,还需按一倍价款追加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