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对于
劳动合同的续约问题,通常情况下,只需要
续签一次便可达到签署终身协议的目的。
在进行劳动合同的商订时,务必遵循以下基本准则:
合法性、公平性、平等自愿性、
协商一致性以及诚实信用性。
依据这些原则所制定的劳动合同具备法定效力,因此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双方都需按照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的内容,尽职尽责地履行各自应承担的义务。
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方式,一般是由用人单位与其劳动者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再由用人单位代表与劳动者分别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以示确认。
至此,劳动合同方能正式生效。
同时,劳动合同文本应由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各执一份,以便于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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