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因为在工作环境中的
工伤事故导
致伤残情况发生并痊愈以后,伤员应当持有的资料前往本地
社会保险机构进行评鉴;
在前来进行鉴定的过程中,鉴定师需要带上医疗专业机构提供的关于伤势、疾病和残疾状况的确诊证明,比如:
病例记录、出院证明文件、CT几何图片、生化检测单据以及心电图等相关的检验报告以及《职
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
这部分材料应该在每周的周一至周三以及周五进行提交。
通过对鉴定师所携带的所有材料经过专家团队核实之后,会收取相应的200元
鉴定费用。
如果说医疗资料准备不全的话,鉴定办公室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出提前开具的委托诊断付款通知,然后再进行进一步的
鉴定程序。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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