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层林律师事务所
民事诉讼/商业/企业风险控制/股权重塑股等,个人履历:代理疑难案件数百起,曾任四川升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诉讼部主任、执行部主任,重庆善义律师事务所主任;重庆时济律师事务所主任;浙江商会常年法律顾问;福建商会常年法律顾问;深圳法律资本研究院研究员。 段宏泉律师从事法律服务20余年,执业经验丰富,主要擅长民商事法律领域、婚姻家庭、建筑工程、资产并购、公司整合、公司法律风险控制、股权激励与股权架构重塑与设计等专业领域。曾办理民商事诉讼案件数百件,为国家行政机关、中铁集团、中建集团等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担任法律顾问十余年。 从业多年担任主任及合伙人带领团队,对民商事案件具有较强的钻研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证据分析,注重经验总结。拥有数千件的案件实操积累,业务能力精湛,庭审能力突出,团队协作配合能力强,困难公关能力强,专注破解重大疑难案件。
立即咨询
在疏忽大意中破坏了他人财物,即便并非故意,仍需承担赔偿责任。因为这种行为已对他人财产权益造成侵害,造成了实际损失。依照法律,理应承担起赔偿的责任。但由于是疏忽而非故意为之,一般不会受到刑事追究。所以,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行为,避免给他人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涉案人员若损坏他人财物,应依据财物实际价值进行赔偿。计算方式可参照市场价位或合理方法,或请鉴定机构评估。赔偿款支付可协商,无法达成则一次性支付。赔偿过程中需考虑物品价值、损害程度和拥有者损失等,保持诚信,积极担责。最终赔偿金额需结合经济能力和心理承受力慎重决定。

若员工损坏公司财物需赔偿,应依据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其他合理评估方法核算财产损失。赔偿可通过扣除员工工资实现,但每月扣除额不得超过工资的20%。此规定受法律保护,旨在保障员工权益,同时确保公司财产得到合理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