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甘肃省的工伤
赔偿体系中,其赔付内容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重要的方面:
一是
伤残津贴,这是根据
伤残级别来进行相应的调整的,其中
一级伤残的津贴将增加109元每个人每月,而二级
伤残的津贴将增加105元每个人每月,以此类推至四级伤残,津贴将增加95元每个人每月。
而对于
五级伤残者而言,他们的津贴将会增加到每月90元,同时对于
六级伤残人员来说,他们的津贴将会增长到每月81元。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那些按照规定转入
退休职位之前的工作时间贡献达到要求的伤残职工,他们的津贴也会得到适当的调整,即就业时间不满10年者,其津贴将会增加20元;就业时间满足10年但不满20年的人,他们的津贴将会增加30元;就业时间达到了20年但是不足30年的人,他们的津贴将会增加40元;就业时间超过30年的人,他们的津贴将会增加50元。
补充说明,对于五、六级伤残的职工们,如果他们在转职退休前的工作时间没有满足上述标准,那么他们的津贴就只能按照正常
工资进行计算。
二是生活
护理费用的调整,这同样也是根据
伤残等级来确定的。
其中,生活完全无法自理的病患,其护理费用将会被调整至每个月3786元;对那些生活大部分还是无法自理的患者,他们的护理费用将会调节至每个月3029元;最复杂的是生活部分受限的患者,他们的护理费用将会每个月递增到2272元。
无论哪种护理等级的患者,只要他们的生活护理费用超过了第二条中所述的数额,那他们的护理费用将不会做出任何调整。
三是对
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
对于每位供养的亲人,他们的收入将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增加,他们会按照先配偶后其他亲属,最后是无子女、无父母者的顺序,按照固定的金额依次增加。
其中,配偶每人每个月可以增长46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可以增长39元。
同时,对于那些鳏寡孤独的老人或者孩子,他们的收入还会在此基础上再度增加6元。
除此之外,还有一次性的伤残
补偿金和一次性
工伤医疗
补助金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偿金的发放额度,会根据伤者的伤残等级进行相应的制定,如五级伤残,他将会获得18个月的其本人工资;而六级伤残的痛苦则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他们的待遇标准都是同等的,均为五级伤残可获18个月,六级伤残可得16个月的本人工资。
再次提醒,关于
医疗费用、住院工资补贴、
交通费、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用和护理费用等等,这些项目的相应权利,皆基于甘肃省社会保障局与省级财政局根据全国平均工资的增长状况,合理合理适时调整,并且公告通告给普天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