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开言律师事务所
吴镇南律师:15550282890,山东开言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自执业以来,秉承正直和诚信的理念,致力于为企业及个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受过严格的法学教育培训,具有丰富扎实的办案经验。擅长:公司法律顾问、交通事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欠款纠纷、劳动争议等,涵盖:深圳(深圳国际仲裁院)、北京(人民法院)、淄博(人民法院)、滨州(市中院、各区县法院、市/区劳动仲裁委)等等各地、各种案件。尽职尽责,办案高效,秉持“慎终如始,则无败事”的严谨负责态度,为每位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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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期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导致的腰部扭伤属于工伤范畴,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一)款规定。受伤后,单位应在30日内向施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若单位未申请,受伤职工或其近亲、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直接向该部门申请。

在工作场所因作业不当导致的腰部扭伤,一般可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只要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即符合工伤认定标准。但具体是否属于工伤,还需经相关申请手续确认。

工作期间因执行任务导致腰部扭伤,通常可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员工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应认定为工伤。但即使符合这些条件,仍需正式申请工伤鉴定程序,才能享受工伤保护。

在工作期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导致的腰部扭伤属于工伤范畴,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一)款规定。 受伤后,单位应在30日内向施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若单位未申请,受伤职工或其近亲、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直接向该部门申请。

工作期间扭伤腰部,若因工作原因所致,通常可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内,且与工作直接相关。 因此,若腰部扭伤发生在履行工作职责或与工作紧密相关的活动中,可视为工伤。 但如扭伤因个人不当行为、与人争执等非工作因素造成,则可能不被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