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交通事故与
工伤是可以双重
赔偿的。具体情况如下:
1、只要是在交通事故和工伤发生竞合的情况之下,则在赔偿的时候就可以进行双重的赔偿;
2、对于已经发生的医疗方面费用、
护理费用以及康复费等费用和已经获得相应的赔偿的,则不应当再进行重复的赔偿。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具体划分如下:
1、
非机动车驾驶人以及行人无过错的,则由
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
赔偿责任;
2、非机动车驾驶人以及行人存在过错,根据其过错的程度适当减少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则只需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3、如果
受害人和机动车一方对交通事故都无过错的,则对应损失由双方分担;
4、交通事故如果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以及行人故意造成的,则机动车一方可以不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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