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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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缓刑或假释且暂予监外执行的人员,在满足退休条件的情况下,一般可以领取养老金。监外执行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并不会直接影响到相关权益,包括养老金。但如果是因为在工作中违法犯罪而被监外执行,可能会对养老金的领取产生影响。

监外执行人不享受退休待遇,退休人员存在犯罪行为被判刑之后,是需要停止发放养老金的,当然了,服刑结束之后可以继续按照原来的标准享受养老金。如果是在监外执行过程当中达到退休年龄,可以办理退休的手续。

监外执行的最新规定退休的待遇是不会发放的,对于在监外执行的人员一般还在服刑的期间,是不会得到国家给予的待遇,必须要服刑完成之后就可以由国家再进行发放,从而保障自己的权益。

犯罪嫌疑人判监外执行的,在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期间是可以办理退休的,也可以正常的领取养老金,但是不可以参见年度养老金基数的调整;如果后期服刑完毕或者是撤销监外服刑的,那么下一年度可以参见养老金的基数调整。

监外执行的人享受退休待遇,但是必须是等到劳动教养或者是服刑期满之后,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才能够享受到待遇。如果在监外执行期间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的,也是可以办理退休的手续,享受养老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