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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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赔偿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的法律关系、赔偿范围和计算方式都有所不同。人身损害赔偿是基于民事法律关系,赔偿范围比较广泛,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这些赔偿费用是根据实际损伤程度和相关法规进行计算的,因此在判定时存在一定的裁量空间。工伤赔偿则是依据劳动法律关系,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赔偿。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等赔偿。与人身损害赔偿相比,工伤赔偿的认定标准更加严格和规范。

人身伤害赔偿纠纷的规范处理关于如何解决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这一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可以参考:首先,协商是指在双方均具有自由意愿的前提下,就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事宜,如赔偿权利主体、义务人以及具体的赔偿方式等,进行共同磋商并达成共识的一种途径;其次,调解则指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充分尊重公平公正原则,经过平等协商后,通过劝说使各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从而有效地解决民间纠纷的一种方式;最后,诉讼则是当自然人的生命健康权益遭受侵害时,赔偿权利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赔偿义务人承担相应的财产损失及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法律程序。

工伤认定困境下的人身损害赔偿之路若未能被确认为工伤事故,那么受害者便有权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侵权行为给他人身体健康带来损害的,应该承担支付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等用于治疗与康复所必需的合理开支,同时还要赔偿因为误工而导致的收入损失。如果受害人因此致残,则需额外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用及残疾赔偿金;若不幸身亡,则还应赔偿丧葬费用及死亡赔偿金。

故意伤害罪中,若未参与犯罪行为且未对他人造成伤害,是否需承担罚金及赔偿责任对于故意伤害罪的案件来说,通常并不会涉及到罚金的判决情况,此类犯罪行为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严厉惩罚性措施。然而,若在案件审理进程中,遭受侵害方提出附带民事诉讼并且要求被告人进行经济赔偿的话,此时则会出现需要支付金钱赔偿款的情况。这种以民事赔偿为基本属性的情形,与罚金所适用的背景和对象并不相同。

若赔偿项目未出现重合现象,则受害职工可依法自力主张工伤与人身损害双重赔偿。在此情况下,遭受损害的员工有权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首先发起工伤赔偿事宜。倘若所产生的费用并不包含于工伤赔偿范围之内,然而却在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内,那么受损方便能依法要求侵权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