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工伤认定书丢了,可以向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根据《
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选聘医疗卫生专家,组建医疗卫生专家库,对专家进行培训和管理;
(二)组织劳动能力鉴定;
(三)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四)建立完整的鉴定数据库,保管鉴定工作档案50年;
(五)法律、
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
法律依据:
《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四条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四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选聘医疗卫生专家,组建医疗卫生专家库,对专家进行培训和管理;
(二)组织劳动能力鉴定;
(三)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四)建立完整的鉴定数据库,保管鉴定工作档案50年;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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