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张家勇律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获工学和经济学双学士学位,2006年通过司法考试后具备文理工全方位的综合知识背景,对各领域纷繁复杂的法律纠纷能更深入的理解和分析。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业领域为家事、民商法律事务,系盈科北京总部家族财富传承法律业务部核心成员。2008年至今已执业17年,依托盈科律所全国第一大所的规模化和专业化优势,办理了大量涉及婚姻、继承、房产、合同纠纷等案件。执业理念为勇于探索,不畏艰难。对于争议案件敢于表达独立的观点并付诸行动,敢于就刑民交叉等疑难案件寻求突破。曾经办理的北京某快递公司丢货拒赔案坚持推翻不保价按运费倍数赔偿的“霸王条款”,让快递公司按实际损失赔偿委托人。因此接受中央电视台和《中国消费者报》等众多媒体采访,并担任腾讯网消费者维权法律顾问专家。曾经办理的张某凤通过某大型房产中介公司诈骗1800万案的刑民交叉疑难案件,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寻找到突破口为受害人追回损失。在家事纠纷中处理过京东期权分割、涉外婚姻财产分割等疑难事务。在执业生涯中服务客户广泛,涵盖国铁集团、北京控股、凯胜移民等各类型企业及个人。在办案同时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力所能及为广大群众基本法律权益的维护和普法宣传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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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况有:(一)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二)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租房合同因主体不适格、房屋违法违章、租赁期限问题、共有房屋出租及非法转租可能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授权代理人、限制行为能力人越权签约需追认;违章建筑、未获审批的房屋租赁合同通常无效,但特殊情况可争取法律认可;租赁期限超过20年或共有人未同意的转租,可能导致合同失效;未经房东许可的转租,超出承租人剩余租赁期的转租合同效力可能受限,但有例外条件。

出租房屋的常见纠纷:1、房屋租赁承租人不履行房屋租赁合同,长期拖欠租金。2、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而发生的纠纷。3、不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不规范。4、为逃避管理和偷逃税、费而变相出租房屋发生的租赁纠纷。5、专业市场欠租金户联手拒交租金而发生租赁纠纷。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并撤销的情况有:(一)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二)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有权在以下六种情况下单方解除合同:1)出租者未按时交付且多次催促无效;2)租赁物质量不达标影响经济效益或权益;3)租赁物存在严重安全隐患;4)承租不当致租赁物受损严重;5)未经许可转租给第三方;6)未按期缴付租金,经催告后仍逾期。以上行为可能导致出租者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