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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司法认定是如何的

时间:2024.10.15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关系 阅读:850人
律师解析: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是指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的认定具体如下:
1、划清非法雇用童工与合法招用童工的界限。法律禁止使用童工,但是法律允许文艺、体育单位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同意招用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并保障其身心健康和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划清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这里,情节是否严重应该是区分本罪与一般违反劳动管理法规行为的界限。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之一,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造成事故,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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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敏律师

北京嘉潍律师事务所

王敏律师,某双一流大学研究生学历,服务客户包括:北京某国企物业公司、北京某AI算力研发企业、北京某建设工程集团公司、河北某房地产经纪公司、四川某种业有限公司、山西某大型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等。 经典案例:北京某著名医生家庭纠纷案件、某建设工程企业千万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群体诉讼)、百万信托纠纷案件等。此外,王敏律师热心于公益事业,尤其在近年发生的各大机构跑路案件中,通过梳理案情、查明事实真相,搜集证据,为北京上千名当事人提供公益法律咨询并指导立案,广受好评。 王敏律师学养深厚、勤勉务实,其主要业务领域为重大或疑难的争议解决案件,她总能快速地从复杂的案情和证据中厘清案件事实、争议焦点和法律依据,并提出有效地解决方案。她具有各级人民法院的出庭经验及胜诉业绩,累计标的额超亿元,为当事人挽回或避免了巨大损失。 无论是解决诉讼与仲裁争议案件,还是常年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她不仅着眼于现有问题,此外还会为客户提供风险防控的法律建议和普法宣传,为企业的稳健可持续发展提出自己的专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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