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雇用
童工造成童工受伤的,童工不属于
劳动者,可以按人身
损害赔偿由用人单位承担
赔偿责任。但童工
伤残或者
死亡赔偿标准,按
工伤保险相关规定计算。童工患病或者受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负责送到
医疗机构治疗,并负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童工伤残或者死亡的,用人单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吊销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
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用人单位还应当一次性地对伤残的童工、死亡童工的
直系亲属给予
赔偿,
赔偿金额按照国家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计算。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
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
从重处罚;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仍不改正的,将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并吊销营业执照或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法律依据: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十条
童工患病或者受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负责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并负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
童工伤残或者死亡的,用人单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用人单位还应当一次性地对伤残的童工、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赔偿,赔偿金额按照国家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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