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劳动合同精选解答 > 打工签合同后,违约金计算方式是什么

打工签合同后,违约金计算方式是什么

时间:2025.12.31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1314人
律师解析:
劳动合同违约金约定和计算受限,仅两种情形合法:
服务期违约金
单位提供专项培训并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约需支付违约金。
数额不超培训费用总额,也不超未履行服务期分摊费用。
如单位花10万培训约定5年服务期,员工服务3年离职,违约金最多4万。
竞业限制违约金:
针对特定人员约定竞业限制,期限不超2年。
违约需支付违约金,数额双方定,过高或过低法院可调。
单位需按月支付经济补偿
其他情形约定违约金无效,员工依法辞职无需支付。

案情回顾:

小朱入职一家公司,公司为其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约定了5年服务期。小朱工作3年后打算离职,公司要求小朱支付违约金6万元,小朱认为违约金过高,双方产生争议。另外,小胡是公司高级技术人员,离职时签订了竞业限制条款,期限为2年。小胡离职后违反约定到竞争公司工作,公司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小胡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高。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不得超过用人单位实际支出的培训费用总额,也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分摊的培训费用。若公司支付10万元培训费用,小朱履行3年后离职,违约金最多为10万×(5-3)/5=4万元,公司要求6万元不合理。
2、对于小胡的情况,针对高级技术人员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约定需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由双方约定,但约定过高时,法院可依当事人申请结合实际损失、补偿金额等因素调整。同时,用人单位需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支付经济补偿。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