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
劳动关系后,一次性工伤医疗
补助金由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赔偿方法按各地政府规定执行,标准有差异。
2.计算一般以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或本人工资为基数,结合
伤残等级确定月数。
如
五级伤残赔20个
月工资,六级赔18个月。
3.用人单位未缴工伤保险费,由单位支付补助金。
若单位不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再追偿。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经鉴定为
六级伤残。小朱痊愈后与用人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要求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以已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为由,让小朱找工伤保险基金索要。小朱向工伤保险基金申请时却被告知,用人单位实际并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小朱再次找用人单位,单位却拒绝支付。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支付前提是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一般以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或本人工资为基数,结合伤残等级确定具体月数来计算,小朱六级伤残应按相应标准赔偿。
2、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该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本案中用人单位未依法缴费,应承担支付责任。若单位不支付,可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再向单位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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