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有固定收入者
误工费赔偿:
按实际减少收入算,日计薪以实际
误工天数计;
月计薪则用
月工资除以当月实际计薪天数得日
工资,再乘误工天数。
2.无固定收入者误工费赔偿:
先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算;
无法举证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同行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日工资用年工资除以365天,结合误工天数确定
赔偿额。
案情回顾:小朱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受伤,需要在家休养一段时间,因此产生了误工费赔偿问题。小朱有固定收入且按月计薪,
肇事方认为应将月工资除以30天得出日工资再乘以误工天数计算误工费;而小朱则认为应将月工资除以当月实际计薪天数得出日工资,再乘以误工天数。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有固定收入且按月计薪的,一般将月工资除以当月实际计薪天数得出日工资,再乘以误工天数来计算误工费。所以小朱的主张符合法律规定。
2、若小朱无固定收入,应按照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若不能举证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则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此时日工资通常将年工资除以365天得出,再结合误工天数确定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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