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一般伤害未致残:
可主张
医疗费(按实际费用
赔偿)、
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定)、
护理费、
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营养费。
2.因伤致残:
除上述项目,还有
残疾赔偿金(按
伤残等级和受诉法院地标准算)、残疾辅助器具费、被
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3.导致死亡:
赔偿
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及亲属办丧事的合理费用。
案情回顾:小朱受雇为小李提供劳务。在一次工作中,小朱意外受伤。起初,小朱认为自己只是一般伤害未致残,便要求小李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小李认可赔偿,但对误工费的计算方式与小朱产生争议,小朱按自己实际收入主张,小李却认为应按行业平均标准计算。之后,小朱伤情加重被鉴定为致残,小朱遂增加残疾赔偿金等赔偿项目,双方再度就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标准产生分歧。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提供劳务受伤,一般伤害未致残的,可主张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医疗费应按实际发生费用赔偿,误工费需依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本案中小朱主张按自己实际收入计算误工费合理,若其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应得到支持。
2、因伤致残的,除一般伤害赔偿项目外,还可主张残疾赔偿金等。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标准计算。小朱主张残疾赔偿金等项目合理合法,双方应按法律规定的标准计算
赔偿金额。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