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劳动仲裁是否必须签订协议在此特别强调,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之初,必须先确保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确实存在着劳动纷争。而这种劳动纷争得以存在的首要条件就是双方均已取得实际的劳动关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用人单位开始使用员工之日起便与每位员工自动建立了劳动关系。此外,用人单位务必在一个月内与所有员工签署劳动合同,以确立合法有效的劳动关系。

离婚协议中关于债务的约定,在符合合法性和具体性的前提下,即使签署后仍可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责任,即使协议中指定由一方承担,债权人仍有权向双方追讨。如果债务是由一方的个人行为引起的,在还清债务后,另一方有权根据协议向其追偿。

企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需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即使先口头或合约形式,也应在实际用工后一月内补签。未签者,自用工之日起算,单位须按月支付双倍薪资。如劳动合约超期,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若单位未按规定支付补偿,劳动者有权通过劳动仲裁保护权益。

有用。只要双方协商一致,不违反法律规定,签字盖章就具有法律效力,公证不是必须的。按照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不能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工伤待遇签订调解协议后,在该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约定的赔偿金额没有明显低于劳动者应当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情况下,一般应认定调解协议的效力,在此情况下,劳动者不能以数额过低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