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职工
工伤复发,先让协议
医疗机构给出诊断意见,再向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确认后可享
工伤待遇。
2.医疗待遇上,治疗工伤复发费用符合相关标准的,从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
停工留薪期内,职工
工资福利不变,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12个月;
情况特殊经确认可延长,延长不超12个月。
4.工伤复发
致伤残变化,1年后相关人员可申请复查鉴定,按新结果享受待遇。
案情回顾:小朱此前因工受伤,一段时间后其工伤复发。小朱所在单位认为需由协议医疗机构提出诊断意见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才能享受
工伤待遇,而小朱觉得自己工伤复发事实明显,无需这么麻烦应直接享受待遇。之后小朱进行治疗,在费用支付和停工留薪期工资发放上也与单位产生分歧。
案情分析:1、根据规定,职工工伤复发需由协议医疗机构提出诊断意见,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确认属于工伤复发才可享受相应工伤待遇,所以单位要求合理。
2、职工治疗工伤复发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等标准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12个月,特殊情况经确认可适当延长但不超12个月,单位应按此规定执行。
3、若工伤复发导致
伤残情况变化,1年后相关主体可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并依据新结果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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