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工程外包后工人受伤,责任承担分情况而定。
若
承包人具备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一般由承包人承担
赔偿责任。
按照相关法律,承揽工作中致第三人或自身损害,定作人不担责。
2.若发包人明知或应知承包人无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条件,需与承包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相关解释规定,雇员因安全生产事故受伤,发包人、分包人有过错的,要和雇主一起担责。
案情回顾:小许将一项工程发包给小胡,施工过程中工人小丽受伤。小许认为小胡有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赔偿责任应由小胡承担;小胡则称小许明知自己没有相应资质仍发包,小许应和自己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双方就赔偿责任承担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
民法典》相关规定,若承包人有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
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
侵权责任。若小胡确实具备相应条件,赔偿责任通常由小胡承担。
2、依据《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
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若小许明知或应知小胡无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条件,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
人身损害,小许作为发包人应当与小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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