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主动离职员工不用给企业
代通知金。
代通知金是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况下
解除劳动合同给
劳动者的补偿。
2.按规定,劳动者患病或非
因工负伤,
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和新安排工作等情况,单位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或多给一个
月工资(代通知金)才能
解除合同。
3.员工主动离职是自身意愿,不存在单位提前通知解除合同的问题,员工按规定提前告知单位就行。
案情回顾:小许是某企业员工,近期他因个人发展想主动离职,向企业提出
离职申请。企业却要求小许支付代通知金,称这是离职的必要流程。小许认为自己主动离职,不应支付代通知金,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代通知金是在特定情形下用人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补偿。依据《
劳动合同法》,如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等情形,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才可解除合同。
2、小许是主动离职,是基于自身意愿作出的决定,不存在用人单位需提前通知解除合同的问题,所以不存在小许向企业支付代通知金的说法,小许只需按规定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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