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工伤认定后,不一定要做
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认定是确定伤害是否为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则是明确
伤残等级和自理障碍程度。
2.伤情稳定后有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做鉴定,其结论是享受
工伤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不同伤残等级
补助金不同。
3.若伤情轻微,无残疾且不影响劳动能力,可不做鉴定。
职工可结合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申请。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当地
社保部门认定其为工伤。小朱的同事小胡认为,既然已认定为工伤,就必须要做劳动能力鉴定。但小朱觉得自己受伤较轻,治疗后身体恢复良好,未留下残疾,也不影响劳动能力,没必要做劳动能力鉴定。两人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规定,工伤认定是对职工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范畴的确认,而劳动能力鉴定是确定工伤职工
伤残等级、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等。并非工伤认定下来后就一定需要做劳动能力鉴定。
2、若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其结论是职工享受相应工伤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但像小朱这种伤情轻微,治疗后未留下残疾、不影响劳动能力的情况,可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是否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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