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职工遭遇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
职业病,单位要在30天内向
社保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
若有特殊情况,经社保部门同意,申请时间可适当延长。
2.若单位没按规定申请,职工、
近亲属或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直接向社保部门提出申请。
3.超过规定时间
申请工伤认定,可能不被受理,权益也难通过此程序保障。
案情回顾:小朱是某公司职工,工作期间意外受伤。公司未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也未申请延长申请时限。小朱当时未在意,直至事故发生1年零2个月后,才想起要申请工伤认定,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超过规定时效为由,决定不予受理。小朱认为自己应该获得工伤认定,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同意可适当延长。该公司未按规定提出申请,存在过错。
2、
工伤职工小朱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提出申请,但小朱提出申请时已超过规定时效,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予受理符合法律规定,小朱权益难以通过
工伤认定程序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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