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一个月不满一年,没和
劳动者签书面
劳动合同,要每月给劳动者支付二倍
工资。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让用人单位规范用工,保障劳动者权益。
要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都不和劳动者签书面劳动合同,就视为和劳动者订立了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且,从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天起,用人单位要每月给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
不过,支付
双倍工资是有时效限制的,一般遵循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规定。所以劳动者想主张双倍工资,得在法定时效内提出来。
另外,如果是因为劳动者自身的原因,导致没
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能证明自己已经尽到诚实信用义务,比如书面通知劳动者
签合同但被拒绝等情况,用人单位就不用支付双倍工资。劳动者在遇到这类问题时,要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时效规定,合理维权;用人单位则应规范用工,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
案情回顾:小朱
入职某公司后,公司一直未与他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小朱工作满一个月后,多次向公司提出
签订合同,公司均未理会。小朱工作满一年时,向公司要求支付未签订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公司以小朱未主动配合签订合同为由拒绝支付,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本案中公司未与小朱签订合同,应承担相应责任。
2、支付双倍工资有时效限制,适用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规定,小朱需在法定时效内
主张权利。
3、若公司能证明是小朱原因导致未签订合同,且公司已尽到诚实信用义务,如书面通知小朱签订合同遭拒等,公司无需支付双倍工资,但本案公司未提供此类
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