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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工伤之后,医药费究竟由谁来负担

时间:2026.09.27 标签: 工伤赔偿 工伤纠纷 阅读:1013人
律师解析:
申报工伤后,医药费负担主体分不同情形确定。
如果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费,依据《社会保险法》,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治疗工伤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还有经医疗机构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用,也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要是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在此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由该用人单位按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也就是医药费等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另外,若工伤是第三人侵权行为导致,根据《民法典》,受害者能向侵权第三人主张民事赔偿,也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通常先由侵权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不足部分,再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补足。
职工遇到工伤,要及时了解所在单位是否缴纳工伤保险。没缴纳就与单位协商赔偿;因第三人侵权导致的工伤,可先向第三人索赔,不足部分再找工伤保险基金或单位。

案情回顾:

小许在工作中受伤申报工伤。其所在单位未为他缴纳工伤保险费,小许要求单位承担医药费等费用,单位却以各种理由推诿。同时,小许的工伤是因小胡的侵权行为导致,小许向小胡索赔,小胡也拒绝全额赔偿。

案情分析: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由于单位未依法为小许缴纳工伤保险费,在此期间小许发生工伤,单位应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所以单位需承担小许的医药费等相关费用。
2、根据《民法典》,小许因小胡侵权导致工伤,他既可以向小胡主张民事赔偿,也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通常先由小胡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不足部分,再由单位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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