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离职补偿金不用缴纳工会经费。工会经费的计提依据是企业
工资总额。工资总额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
劳动报酬总额,涵盖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离职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和
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给劳动者的一次性
经济补偿。它不属于工资总额范畴,是因
劳动关系解除而产生的补偿,目的是在劳动者失去工作后给予经济安抚和保障,并非正常劳动所得报酬。
因此,计算工会经费时,离职补偿金不应纳入计提基数。企业核算工会经费,要严格按工资总额规定确定计提依据,避免把离职补偿金错误计入。这样能
保证工会经费计算的准确性和合规性。企业一定要重视这一点,准确核算工会经费,避免因错误计算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风险。
案情回顾:小许所在公司进行人员调整,与部分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离职补偿金。在核算工会经费时,公司财务小朱将离职补偿金纳入计提基数,而员工代表小胡认为离职补偿金不应计入,双方就工会经费计提基数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工会经费的计提依据是企业的工资总额,工资总额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含计时工资、计件工资等。
2、离职补偿金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给予的一次性经济补偿,不属于工资总额范畴,它是基于劳动关系解除产生的补偿,并非正常劳动过程中的劳动报酬。所以,在计算工会经费时,离职补偿金不应纳入计提基数,公司应按规定准确核算。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