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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离职后,用人单位有没有权扣工资

时间:2026.08.25 标签: 劳动纠纷 工资福利 阅读:1468人
律师解析:
用人单位通常无权扣发离职员工工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也可解除。只要劳动者按此程序离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
要是劳动者没按规定提前通知就擅自离职,还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可要求赔偿经济损失。此时,单位能从工资里扣除赔偿费用,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能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就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要是用人单位随意扣发工资,劳动者先和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许在一家单位工作,试用期结束后,未按规定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便擅自离职。用人单位以小许擅自离职给单位造成损失为由,扣发了小许当月全部工资。小许认为单位无权扣发全部工资,与单位协商无果,遂决定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小许未按规定提前通知擅自离职,若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可要求赔偿。
2、但单位扣发小许当月全部工资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赔偿费用,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应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小许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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