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工伤赔偿
有团队,会外语,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浙江富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18868196843
律师简介:刘学勤律师,男,汉族,法学院毕业后,一直从事法律工作,现为浙江富奥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同时是杭州市权益保障部门的值班律师、杭州市滨江区婚姻与家庭传承委员会委员,联系电话:18868196843。另外刘学勤律师在执业期间办理较多的工伤案件以及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刑事辩护等各种类型的诉讼与非诉业务。本人待人耐心真诚,理论功底扎实,工作认真负责,成功代理了多起民事诉讼纠纷案件和刑事案件,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法以专业、勤勉以敬业,本人在承办案件过程中,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维护每一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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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对方不拿出一份合同,可先友好沟通,明确要求对方提供合同,并说明合同的重要性。若沟通无果,可收集双方交易往来的聊天记录、邮件、付款凭证等证据,必要时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若租赁合同未约定租赁期限,该合同属于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不过,若租赁房屋用于居住,承租人继续使用且出租人无异议,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当口头协议不成立时,若能证明一方存在过错并导致对方受损,受损方可要求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若双方均无过错,因协议不成立产生的费用等损失,由双方根据公平原则合理分担。此外,当事人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相关纠纷。

已交付商品合同履行地的确定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若合同有约定,按约定地点确定;无约定时,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履行地;其他标的,则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履行地。

一般情况下,有公章的合同由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签订人通常无需担责。依据《民法典》,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以其名义订立合同并盖公章,合同对其发生效力。不过,存在特殊情形,如签订人超越权限订立合同且相对人知情,除被追认外,签订人要对相对人损失担责;若其故意或重大过失损害相关组织利益,也可能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