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工伤涉及第三方责任时,责任承担规则有这些。
符合
工伤认定条件的职工,即便已对第三方
提起民事诉讼或获得
民事赔偿,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也不能因此不受理
工伤认定申请或不予认定工伤,职工可正常
申请工伤认定并享受
工伤保险待遇。
在民事赔偿和工伤保险待遇方面,若职工因第三人导致工伤,第三人承担
侵权赔偿责任后,职工可同时获得民事赔偿和工伤保险待遇,但
医疗费用除外。若第三人已支付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再支付;若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如果是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造成职工
人身损害且构成工伤,
劳动者既能依据《
民法典》向
侵权人请求民事赔偿,也能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请求工伤保险
赔偿。
实践中,职工要及时收集
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记录等相关
证据,以便
主张权利时能有效证明。主张权利需按法定程序进行,先进行工伤认定,再根据情况通过协商、
仲裁或
诉讼等方式向侵权第三人主张民事赔偿。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途中被小胡驾车撞伤,小朱认为自己是工伤,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但行政部门以小朱已对小胡提起民事诉讼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小朱不服,认为自己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同时,小胡已承担了部分侵权
赔偿责任,小朱想知道自己能否同时获得民事赔偿和工伤保险待遇。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其
近亲属已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
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以小朱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可申请工伤认定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职工因第三人原因导致工伤,第三人已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职工可同时获得民事赔偿和工伤保险待遇,但医疗费用除外。若小胡已支付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再支付;若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有权向小胡追偿。
3、小朱可依《民法典》向小胡请求民事赔偿,也可依《工伤保险条例》请求工伤保险赔偿。小朱应及时收集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记录等证据,按法定程序先进行工伤认定,再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向小胡主张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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