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路上出意外,能不能认定
工伤是大家关心的事儿。按照《
工伤保险条例》,在
上下班途中,要是遭遇非本人
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像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这类伤害,都能认定为工伤。
就说上班骑摩托摔伤这种情况,能不能算工伤,关键在于
事故责任认定。要是你对摔伤不担主要责任,比如是道路设施问题,或是他人违规让你摔倒受伤,那就能认定为工伤。
认定工伤有申请时间和主体的规定。单位要在事故伤害发生当天起30天内,向统筹地区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要是单位没申请,你或你的
近亲属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当天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申请得带上
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认定通过就能享受
工伤待遇。
但要是经认定你负主要责任,那就不能认定为工伤了。大家遇到这种事,一定要搞清楚事故责任,及时申请认定。
案情回顾:小朱在上班途中骑摩托车摔伤。小朱认为是道路设施存在问题导致自己摔倒,应认定为工伤,要求单位
申请工伤认定。但单位觉得小朱可能自身操作不当,负主要责任,不同意申请。双方就小朱是否能认定工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若小朱对此次摔伤不承担主要责任,如因道路设施问题导致摔倒,可认定为工伤。
2、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若单位未申请,小朱本人或其近亲属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需提交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若小朱负主要责任,则不能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