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给员工支付
赔偿时,计算基数一般是按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
工资来定。
这里所说的平均工资,指的是
劳动者的应得工资,像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还有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性收入都包含在内。要是劳动者工作没满十二个月,那就按实际工作月数来算平均工资。
要知道,底薪只是工资的一部分,并不能体现劳动者的实际收入情况。用平均工资作为赔偿计算基数,能更公平合理地保障劳动者的权益,让他们得到和工作贡献相符的补偿。举个例子,员工每个月的工资是由底薪和
绩效奖金等组成的,这时计算赔偿就得把这些收入加起来算出平均工资,再以此为依据。所以,企业在给员工赔偿时,要按规定以平均工资计算,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在某公司工作,后公司与其
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在对小朱进行赔偿时,仅以小朱的底薪为计算基数。小朱认为自己的工资除了底薪,还有绩效奖金等,应按照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赔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赔偿员工时一般按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这里的平均工资是劳动者的应得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2、小朱的工资包含底薪和绩效奖金等,公司仅以底薪计算赔偿不能全面反映小朱的实际收入水平,以平均工资作为赔偿计算基数才能更公平合理地保障小朱的权益,使其获得与工作贡献相匹配的补偿。所以小朱的主张是合理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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