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医疗费按实际花费算。
2.
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定。
3.
护理费看护理人员收入、人数和期限。
4.
交通费以实际合理费用为准。
5.住院伙食补助参照当地机关人员出差标准。
6.营养费依
伤残情况和
医疗机构意见。
7.
丧葬费按法院地职工月均
工资算六个月。
8.
死亡赔偿金按法院地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算,六十以上有变动,七十五以上算五年。
9.被
扶养人生活费按法院地城镇人均消费支出算。具体数额依实际定。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因琐事发生争执,小朱情绪激动之下将小李打伤,小李经抢救无效死亡。小李
家属要求小朱进行
赔偿,双方就赔偿范围和数额产生争议。小李家属认为小朱应承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一系列费用,而小朱觉得部分
赔偿不合理,双方僵持不下,遂诉诸法院。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法律,故意伤害
致人死亡的赔偿范围明确。医疗费应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若小李在救治过程中有相应费用支出,小朱需承担。
2、误工费要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护理费依护理人员收入、护理人数和期限计算;交通费以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为准;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营养费需根据
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此外,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等。具体数额需结合小李的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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