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劳动
仲裁认定
工伤时间过了怎么办?别慌,有办法解决。
第一,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要是单位愿意担责,双方能就
赔偿等事儿达成协议,通过协商把赔偿问题解决了,这是比较省事的办法。
第二,协商不成,还能走人身
损害赔偿途径。按照
民法典,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伤,双方按各自过错担责。你要收集工作中受伤的
证据,像医院诊断证明、事故现场照片、
证人证言这些,然后去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让用人单位承担人身
损害赔偿责任。但要注意,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赔偿的项目和标准不一样。
还有,如果是因为
不可抗力、人身自由受限、用人单位的原因、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或者
当事人对
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等情况,导致没在规定期限内
申请工伤认定,被耽误的时间不算在
工伤认定申请期限里。你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跟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说明情况,试着申请工伤认定。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因某些原因劳动仲裁认定工伤时间已过。小朱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希望单位承担责任并就赔偿事宜达成协议,但用人单位拒绝。小朱遂考虑通过人身损害赔偿途径维权,收集了医院诊断证明、事故现场照片等证据,准备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同时,小朱认为是用人单位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想
收集证据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说明情况再次申请工伤认定。
案情分析:1、劳动仲裁认定工伤时间已过,小朱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若单位愿意承担责任,双方达成协议可解决赔偿问题,但此次协商未成功。
2、协商不成时,小朱可依据民法典规定,通过收集工作中受伤的证据,以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不过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赔偿在项目和标准上有差异。
3、若存在用人单位原因等导致未能在规定期限申请工伤认定的情形,被耽误时间不计算在申请期限内,小朱可收集相关证据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说明情况,尝试再次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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