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农民工工作时受伤,很多情况能认定
工伤,但有条件限制。
《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这些情形应认定工伤:
工作时间、场所内,因工作受伤;工作前后,在场所内做预备或收尾工作受伤;工作时间、场所内,因履行职责受
暴力等
意外伤害;患
职业病等。比如农民工在建筑工地施工,被掉落建材砸伤,就属于工作时间、场所内因工作受伤,能认定工伤。
认定工伤,所在单位要在事故伤害发生日起一定期限内,向统筹地区
社保行政部门申请。若单位没申请,工伤职工、
近亲属或工会组织,可在事故发生日起一定期限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保行政部门申请。
但要注意,要是农民工受伤是因为
故意犯罪、醉酒吸毒、自残自杀,就不能认定工伤。所以农民工在工作中受伤,先看是否符合认定条件,再按规定申请,保障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名农民工,在建筑工地工作时,被掉落的建筑材料砸伤。小朱认为自己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应认定为工伤。但工地负责人认为小朱受伤可能是其自身操作不当导致,不同意为其
申请工伤认定。
案情分析: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小朱在建筑工地正常施工时被掉落的建筑材料砸伤,符合该情形,应认定为工伤。
2、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向统筹地区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若小朱受伤并非是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导致的,不得否定其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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