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公司解散时,和还在合同期内的员工
解除劳动合同,该怎么
赔偿?这是很多员工关心的问题。其实,公司解散属于
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公司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给员工
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算。工作满一年,公司就给一个
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员工在
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
工资。要是员工月工资比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三倍,公司
支付经济补偿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算,且支付年限最多十二年。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要出具解除证明,在十五天内给员工办档案和
社保关系转移手续,工作交接完就支付经济补偿。
要是公司没依法支付补偿,员工先和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向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
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大家遇到这类情况别慌,清楚这些规定,就能更好地保护自己。
案情回顾:小胡所在公司因
经营不善决定解散,此时小胡与公司的
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公司在未提前通知的情况下解除了与小胡的劳动合同,且未提及经济补偿事宜。小胡认为公司应给予经济补偿,而公司则认为解散是
不可抗力,无需支付补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公司解散属于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公司需向小胡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小胡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小胡在
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小胡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支付标准按三倍数额,年限最高不超十二年。
2、公司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出具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小胡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手续,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经济补偿。若公司未依法支付,小胡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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