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公司第三次不
续签劳动合同,一般要给员工2N
赔偿。这里的“N”是
经济补偿,“2N”是违法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员工和公司连
续签了两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且员工不存在用人单位可
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那么再续签时,除非员工自己提出签固定期限合同,否则就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要是公司第三次不续签,就属于
违法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
经济补偿是按员工在公司工作的时间来算,工作满一年,公司就给一个
月工资;工作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公司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就得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
赔偿金。
不过,实际情况可能有特殊。比如员工拒绝签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赔偿可能会不一样。所以遇到这类问题,要结合实际情况判断。
案情回顾:小朱与公司连续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二次
合同到期后,公司表示不再与小朱续签劳动合同。小朱认为公司应按规定支付2N赔偿,而公司则认为可能存在特殊情况无需支付这么多赔偿,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
劳动者无该
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续订
劳动合同时,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情况中公司第三次不续签,属于违反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即2N赔偿,“N”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
工作年限计算。不过,若存在劳动者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特殊情形,赔偿可能不同,本案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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