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员工想离职,法律上是有相应保障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转正员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
试用期员工提前三日通知单位,就能合法
解除劳动合同。
可有些单位会搞“小动作”,比如员工转正不满两年,单位以这个理由阻止员工离职,这其实是不合法的。遇到这种情况,员工可以这么做。
第一步,书面提交
离职申请,并且保留好相关
证据。可以用邮政快递寄离职申请,留存好快递底单和查询记录,证明在规定时间前就交了申请。
第二步,提交申请后的三十天里,员工还是要好好做好本职工作。等三十天满了,不管单位批不批准,员工都能离职。
要是单位拒绝办
离职手续,或者
克扣工资,员工也不用怕。可以向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用这些办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情回顾:小许是某单位的转正员工,工作未满两年。小许因个人发展想离职,提前三十日向单位提交了书面离职申请。然而,单位以转正不满两年为由,拒绝小许离职,并表示若离职将不办理离职手续且克扣工资。小许认为自己按法律规定提前申请离职,单位做法不合法,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转正员工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小许已按规定提前三十日提交书面申请,其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合法有效。
2、单位以转正不满两年为由阻止小许离职,此做法违反法律规定。小许可保留好提交离职申请的证据,如邮政快递底单和查询记录。在提交申请三十天期满后,小许有权离职。若单位拒绝办理离职手续或克扣工资,小许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向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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