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八级工伤赔偿要结合实际情况定。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11个月本人
工资。
2.劳动或
聘用合同到期终止,或员工主动解约,
工伤保险基金付一次性
工伤医疗
补助金,单位付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省上定。
3.治疗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异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
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不变,单位按月发。
最终赔偿额按实际花费和本人工资算。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后被认定为八级工伤。公司认为应按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小朱则要求按自己实际工资计算。同时,对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双方也存在争议。小朱认为应按省政府规定的较高标准执行,公司却主张按较低标准。此外,在停工留薪期工资支付上,公司支付的金额与小朱期望的也不一致。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应是小朱实际工资,而非公司主张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小朱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具体标准按省级政府规定执行,公司不能擅自采用较低标准。
3、停工留薪期内,小朱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公司应按月足额支付,需按照小朱实际工资待遇来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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