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工亡
赔偿金不是遗产,分配参照
法定继承,分配主体是死亡职工
近亲属。
2.丧葬
补助金用于职工丧葬支出,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比例发给无劳动能力且依靠职工生活的亲属。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由配偶、子女、父母等第一顺序分配,原则上均分。
4.法院会考虑与死者生活、经济依赖程度调整分配,共同生活且依赖大的可多分,困难且无劳动能力的应照顾。
案情回顾:小朱因
工伤不幸去世,获得了一笔工亡赔偿金。其妻子小丽、父母和子女就这笔赔偿金的分配产生争议。小丽认为自己与小朱共同生活,对家庭经济贡献大,应多分;而小朱的父母则觉得自己年老体弱,也需要更多的
赔偿款来保障生活。双方僵持不下,遂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1、工亡赔偿金并非遗产,但分配时可参照法定继承规则,分配主体为死亡职工的近亲属。本案中,小丽、小朱的父母和子女均为近亲属,有参与分配的权利。
2、丧葬补助金用于工亡职工丧葬支出,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
工资一定比例发给
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剩余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分配,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原则上均等分配。法院会综合考虑各近亲属与死者生活紧密程度、经济依赖程度等因素进行合理调整。小丽与小朱共同生活且可能经济依赖大,可适当多分;小朱父母年老体弱,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分配时也应予以照顾。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