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
职业病,单位要在30天内向统筹地区
社保部门
申请工伤认定。
2.特殊情况经社保部门同意,申请时间可延长。
3.单位未按规定申请,职工、
近亲属或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直接申请。
4.超规定时间申请,可能影响职工权益保障。
案情回顾:小朱是某公司职工,工作时不幸发生事故受伤。公司未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也未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延长申请时限。小朱起初以为公司会处理,未多加留意。直到事故发生1年零2个月后,小朱才想起工伤认定的事,自行前往申请时,被相关部门告知可能会影响权益保障,小朱因此与公司产生争议,认为公司应担责。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殊情况经同意可延长。该公司未履行此义务,存在过错。
2、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
工伤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小朱未在规定的1年时间内申请,本身也存在疏忽。此次超过规定时间申请,可能会对小朱的工伤权益保障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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