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共同承揽人工作时受伤,责任承担分情况而定。
若因自身过错受伤,通常自己担责,毕竟
承揽合同里承揽人要用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工作,工作风险多自担。
2.要是定作人有过错致承揽人受伤,定作人要担
赔偿责任,像提供的材料或设备有问题引发事故。
3.若共同承揽人内部有人有过错致他人受伤,过错方要承担
侵权赔偿,如协作时违反操作规范伤人。
案情回顾:小朱、小李共同承揽一项工作。工作期间,小朱受伤。小朱认为小李在协作时违反操作规范才导致自己受伤,要求小李承担责任;小李则称是小朱自身操作失误所致,自己不应担责。此外,小朱还指出定作人小丽提供的材料存在缺陷,可能也是
致伤原因,小丽认为材料合格,不应承担责任。
案情分析:1、若经调查是小朱自身过错导致受伤,在承揽合同中,因其需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对工作风险一般自行负责,那么受伤责任通常由小朱自行承担。
2、若能证明定作人小丽提供的材料存在缺陷导致事故,小丽作为定作人就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若证实是小李在协作过程中违反操作规范致使小朱受伤,小李作为有过错的承揽人,需对小朱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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