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工伤申报失败能否按
人身损害索赔,要看具体情况。
若因不存在
劳动关系等致申报失败,且符合人身
损害赔偿条件,可主张
赔偿。
2.在提供劳务受害
纠纷里,提供劳务者受损害,双方按过错担责。
受害者收集
侵权、损害等
证据,可向侵权人索赔
医疗费等。
3.若因未满足其他认定条件,如超申报时效,不一定能按人身损害获赔,需结合证据和法律判断。
案情回顾:小朱受雇于小李从事劳务工作,工作中受伤。小朱
申请工伤认定,却因双方不构成劳动关系导致申报失败。小朱认为自己在工作中受伤,应获得赔偿,便考虑走人身损害途径索赔,小李则认为不应承担
赔偿责任,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由于小朱与小李不构成劳动关系致工伤申报失败,且小朱是在提供劳务时受伤,符合人身损害赔偿条件,小朱可按人身损害主张赔偿。
2、在这种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情形下,应根据小朱和小李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责任。小朱若要索赔,需收集证明
侵权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及过错程度等方面的证据,进而向小李主张医疗费、
误工费、
残疾赔偿金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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