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员工下班
撞死人,通常属个人
侵权,公司一般不
赔偿,由员工自行担责。
2.若员工下班时在执行工作任务,能认定是为公司履职撞死人,公司要担责,赔偿后可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员工追偿。
3.员工开公司车撞死人,公司对车辆管理有过错,如明知故障仍让员工开,需按过错程度赔偿。
案情回顾:小朱是某公司员工。一天下班后,小朱驾车撞死人。死者
家属要求公司赔偿,公司认为这是小朱个人行为,不应由公司担责。但死者家属指出,小朱虽下班,却是在为公司送一份紧急文件途中
撞人,且小朱驾驶的是公司车辆,该车辆刹车有故障公司却未维修。双方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一般情况下,员工下班撞死人属个人侵权,由员工自行担责。但本案中小朱若能被认定是在执行工作任务,即送紧急文件,即便下班时间,依规定公司要承担
侵权责任,不过公司赔偿后可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小朱追偿。
2、小朱驾驶的公司车辆存在刹车故障,公司未维修,对车辆管理存在过错,公司需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
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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