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
工资数额和支付时间,达成支付协议。
2.协商无果,向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带上
劳动合同、工资条等
证据,由其责令单位支付。
3.可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要在规定时间内提出。
4.对
仲裁结果不满,可在规定时间内
向法院起诉。
5.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可要求建设或施工总
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工资。
案情回顾:小朱等多名工人在某工程项目上工作,工程结束后,用人单位却
拖欠他们工资。小朱等人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明确工资数额和支付时间,但用人单位以各种理由推诿,协商无果。于是小朱等人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可用人单位仍未支付工资,随后他们又向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然而,小朱等人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决定继续维权。
案情分析:1、小朱等人与用人单位协商工资支付问题,这是解决
劳动纠纷的常见且合理的第一步,通过协商达成支付协议能高效解决问题。
2、协商不成后,小朱等人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并准备了相关证据,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这是合法有效的维权途径。
3、他们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且在规定的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符合法律规定。
4、对仲裁结果不服,小朱等人在收到
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也是其应有的权利。若此工程属建设工程领域,他们还可要求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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