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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将房子给弟弟要怎么做

时间:2026.02.17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1347人
律师解析:
结论:
夫妻离婚时将共同房产赠与弟弟,需双方一致同意,签订书面赠与合同,处理好贷款问题,办理过户登记并缴纳相关税费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需双方协商一致
在将房屋赠与弟弟时,签订书面赠与合同是必要的法律程序,它能明确双方赠与意愿和房屋具体信息,保障各方权益。
若房屋有贷款未还清,与银行沟通并按要求办理手续是因为贷款合同涉及银行利益,未经银行同意变更可能导致违约。
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是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定程序,携带相关材料能确保手续顺利进行。
完成过户后,房屋所有权才正式转移。
同时,赠与行为涉及税务问题,按规定缴纳税费是法定义务。
若在这一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或不确定的事项,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赠与行为合法合规。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二人决定离婚时想将共同所有的一套房子赠与弟弟小胡。小朱认为只要口头说赠与就行,没必要签书面合同;小丽则坚持按法律规定签书面合同。此外,该房屋还有贷款未还清,对于能否变更还款及产权信息,二人也有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将其赠与他人需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书面赠与合同,明确赠与意思和房屋具体信息,所以小丽的主张合理,小朱应配合签订书面合同。
2、对于有贷款未还清的房屋,需先与贷款银行沟通,银行同意后按要求办理手续。之后夫妻双方应共同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携带身份证房产证、赠与合同等材料办理过户手续。且赠与行为可能涉及税务问题,要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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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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