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医疗费:
交通事故已
赔偿的,
工伤保险基金不再重复支付;
未足额赔偿的,工伤保险基金补差价。
2.
停工留薪期工资:
由用人单位按
工伤待遇发放。
3.
伤残津贴、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
工伤医疗
补助金: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
由用人单位支付。
5.其他费用:
如
护理费等按规定支付。
各地规定有别,建议咨询当地
社保部门或律师保障权益。
案情回顾:小许在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对方负
主要责任。小许因伤住院治疗,产生了医疗费等一系列费用。
交通事故责任人对部分医疗费进行了赔付。小许所在单位已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小许希望
申请工伤保险赔偿,此时就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赔偿问题与单位及工伤保险基金管理部门产生争议,不清楚各项费用该如何赔付。
案情分析:1、关于医疗费,若交通事故中已赔付,工伤保险基金不再重复支付;若未足额赔偿,工伤保险基金将补足差额。本案中小许可根据交通事故实际赔偿情况,确定能否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取医疗费补充赔付。
2、停工留薪期工资由用人单位按工伤待遇支付,所以小许该期间工资应由其所在单位支付。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按各自规定支付。不过各地规定可能有差异,小许可及时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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