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工人受伤后,责任承担依具体情形而定。
包工头有资质时,工人与其形成
劳务关系,通常包工头担责。
若工人自身有过错,可减轻包工头责任。
2.房东选任无资质包工头,有选任过错,和包工头连带
赔偿。
3.工人直接受雇于房东,房东担责。
4.第三人致工人受伤,工人可向第三人或接受劳务方索赔,接受方赔偿后可追偿。
案情回顾:小胡是房东,将房屋装修工程
承包给包工头小李。小李雇佣工人小朱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小朱不慎受伤。小胡认为自己将工程承包给有资质的小李,不应承担责任;小李则称小朱自身有操作失误,应减轻自己的
赔偿责任。双方就赔偿责任的承担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若小李有相应资质,小朱与小李形成劳务关系,一般由小李承担赔偿责任。若小朱自身存在过错,可减轻小李的责任。
2、若小胡存在选任过错,如选了无资质的小李,小胡要与小李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若小朱是受雇于小胡直接提供劳务,小胡则承担赔偿责任。若有第三人致小朱受伤,小朱可向第三人或接受劳务一方请求赔偿,接受方赔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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