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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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雇主对于工伤认定的结果持有异议时,他们可采取以下几种途径来寻求解决方案:首先,依照《工伤保险条例》所设定的程序和步骤,雇主有权依法向上一级主管部门进行申请行政复议;其次,在面临无法达成共识的情形下,可以通过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一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重新鉴定申请。

工伤事故引发的行政复议主要针对劳动者及家属对人社局工伤认定、社保缴费比率、协议医疗鉴定或待遇核定等方面的不满。申请应在规定60天内提交给上一级社保行政部门或政府,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复议旨在解决工伤认定争议和保险待遇问题。任何对此结果或待遇有异议的职工、亲属或单位均有权申请行政复议,若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进一步采取行政诉讼。整个过程强调公正、公平和法律规定。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重新鉴定申请。

在工伤领域,当用人单位、职工及其亲属对社保局工伤认定、缴费费率或待遇认定不满时,有权在法定期限内提交书面行政复议申请。复议程序规定,接到工伤认定通知60天内申请,上级机关5个工作日内决定受理,60个工作日内审理并回复。申请人包括工伤认定当事人、直系亲属或公司单位,对工伤认定结果或待遇有异议时,可选择先行政复议,再通过司法途径寻求解决,如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满意。